阮瑀
(约165—212)东汉末陈留尉氏人,字元瑜。少师从蔡邕。汉献帝建安中,曹操以为司空军谋祭酒、管记室。好文学,尤善章表书记,为建安七子之一。官至仓曹掾属。后人辑有《阮元瑜集》。
唐代诗人。字景山,后改名巨济。河中(治所今山西永济)人。贞元五年(789)进士。初为张弘靖从事,由秘书郎擢太常博士,迁虞部员外郎。出为凤翔少尹,复召授国子司业。长庆四年(824),辞官退休,执政请以为河中少尹,食其禄终身。关于杨巨源生年,据方崧卿《韩集举正》考订。韩愈《送杨少尹序》作于长庆四年(824),序中述及杨有“年满七十”、“去归其乡”语。由此推断,杨当生于755年,卒年不详。
(?—78)东汉京兆杜陵人,字季雅。少博学,不修小节。得罪美阳令,被囚,会大司马吴汉卒,于狱中为诔,辞最高,光武帝赐帛免刑。后仕郡文学掾。章帝建初三年以从事中郎从马防击西羌,战殁。有《明世论》、《论都赋》等。
陈与义(1090-1138),字去非,号简斋,汉族,其先祖居京兆,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,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(现在属河南)。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(1090年),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(1138年)。北宋末,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,同时也工于填词。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,却别具风格,尤近于苏东坡,语意超绝,笔力横空,疏朗明快,自然浑成,著有《简斋集》。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徐陵(507~583)字孝穆,东海郯(今山东郯城)人,徐摛之子。南朝梁陈间的诗人,文学家。早年即以诗文闻名。八岁能文,十二岁通《庄子》、《老子》。长大后,博涉史籍,有口才。梁武帝萧衍时期,任东宫学士,常出入禁闼,为当时宫体诗人,与庾信齐名,并称“徐庾”,与宋朝郭茂倩并称“乐府双壁。”入陈后历任尚书左仆射,中书监等职,继续宫体诗创作,诗文皆以轻靡绮艳见称。至德元年去世,时年七十七,赠镇右将军、特进,其侍中、左光禄、鼓吹、侯如故,谥曰章。 有四子:徐俭,徐份,徐仪,徐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