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恢
(?—前181)西汉宗室。高祖第七子。高祖十一年封梁王。吕后七年徙王赵,以吕产女为赵王后,恢不得自恣。有爱姬,王后鸩杀之,遂忧郁自杀。谥共。
王和卿, 元代散曲家。大名(今属河北省)人,生卒年字号不详。《录鬼簿》列为"前辈名公",但各本称呼不同,天一阁本称为"王和卿学士",孟称舜本却称他为"散人"。他与关汉卿是同时代人,而又比关汉卿早卒。明·朱权《太和正音谱》将其列于“词林英杰”一百五十人之中。现存散曲小令21首,套曲1首,见于《太平乐府》、《阳春白雪》、《词林摘艳》等集中。
王褒(约513~576年),字子渊,琅琊临沂(今山东临沂)人,南北朝文学家。东晋宰相王导之后(第三子王洽一脉),曾祖王俭、祖王骞、父王规,俱有重名。妻子为梁武帝之弟鄱阳王萧恢之女。梁元帝时任吏部尚书、左仆射。明帝宇文毓笃好文学,王褒与庾信才名最高,二人特被亲待。加开府仪同三司。武帝宇文邕时为太子少保,迁小司空,后出为宜州刺史。建德年间去世,卒年六十四 。子王鼒嗣。
阎选,生卒和字里不详,五代时期后蜀的布衣,工小词。与欧阳烔、鹿虔扆、毛文锡、韩琮被时人称为“五鬼”,世传有八首小词被唐人赵崇祚收入《花间集》。《花间集》称阎处士。其他不详。
江盈科(1553—1605),字进之,号绿萝山人。湖南桃源人,明万历二十年进士,先后历任长洲县令、大理寺正、户部员外郎、卒于四川提学副使任上。是明朝晚期文坛“公安派”的重要成员之一,诗文理论主张为文应抒发当时代个人的真性情,反对“文必秦汉、诗必盛唐”说法,极力赞成灵性说。
谢朓(464~499年),字玄晖。汉族,陈郡阳夏(今河南太康县)人。南朝齐时著名的山水诗人,出身世家大族。谢朓与谢灵运同族,世称“小谢”。初任竟陵王萧子良功曹、文学,为“竟陵八友”之一。后官宣城太守,终尚书吏部郎,又称谢宣城、谢吏部。东昏侯永元初,遭始安王萧遥光诬陷,下狱死。曾与沈约等共创“永明体”。今存诗二百余首,多描写自然景物,间亦直抒怀抱,诗风清新秀丽,圆美流转,善于发端,时有佳句;又平仄协调,对偶工整,开启唐代律绝之先河。